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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(记者孟刚)近日,因洗衣机记者从信用中国网站获悉,虚假青岛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,广告被湖南省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余元。被罚
青岛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被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。因洗衣机资料图片
处罚事由显示,虚假当事人在东安徐福电器有限公司海尔(Haier)产品销售区内的广告EG100B108S型滚筒全自动洗衣机产品上放置的广告牌宣称“抗菌窗垫:抗菌率>99%*,有效抑制霉菌滋生,被罚避免二次污染”,因洗衣机有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行为。
经查实,被罚上述广告牌是因洗衣机由海尔总公司统一设计,各分公司统一制作,虚假后配送到各个经销区进行产品宣传。广告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提供的:由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抗菌材料检测中心出具的《检测报告》(报告编号:LHKJ-0607-04-1/2)载明:该检测是对海尔盈德喜(青岛)洗衣机有限公司的样品名称“抗菌防霉观察窗垫”进行的抗菌防霉性能检测,检测结果显示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>99%;由青岛科大新橡塑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《检测报告》(编号:CH2022-04-67)载明:该检测是对样品名称“观察窗垫”进行的抗菌防霉性能检测,检测结果显示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>99%。以上两份《检测报告》均未载明对其他菌种的抗菌率>99%。上述广告牌当事人统一制作配送了1500块到各个经销区进行产品宣传,制作费用为6.7元/块,总费用为10050元。据此,根据《广告法》,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处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,即罚款30150元。
海尔品牌LOGO。资料图片。
天眼查APP显示,青岛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,成立于1998年,青岛海尔智慧家用电器成员,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。
责任编辑:高秋菊